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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时间:2024-04-08
根据《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》、《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盐田区廉租保障新增家庭基本情况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限为15日(即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22日)。如有异议,请向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或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投诉或反映。
监督投诉电话:0755-25365153。
附件:盐田区2024年4月廉租保障对象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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